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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树律师事务所

上海未树律师事务所,系2018年经普陀区司法局依法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处普陀区繁华的金融商贸圈,位于红星美凯龙总部的红星世贸大厦1918室,地段优越,交通便利。
律师事务所由执业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律师队伍组成,事务所创办人员系有着几十年从业经验、业务能力强、理论功底扎实的资深律师。我们崇尚团队合作精神,对事务所采取一体化管理,内部紧密合作与相互支持。同时我们将不断招聘新鲜血液为律所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李某与覃某于2005年7月结婚。2010年,覃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但该离婚协议没有明确表示财产有哪些。 2012年5月,李某发现覃某在2008年5月私下购买楼房一套。李某认为其前妻离婚前取得上述房产,该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房产。庭审中,李某诉称:前妻覃某在离婚时隐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的事实,该房产应为二人离婚前的共同财产,故要求取得该房产相应的份额。 覃某辩称:涉诉房产是自己用个人分得的拆迁款购买的,属个人财产,此房屋与李某无关。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但该离婚协议没有明确表示财产有哪些。双方所争的房屋是覃某用拆迁款购置,李某对此事也予以认可。而二十万元拆迁款经该院判决归覃某所有,李某庭审中也未提供其曾出资购买房屋的相关证据,所以该房屋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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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与腾讯公司”乌龙官司“看表见代理

最近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诉讼案件,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其1600余万元广告宣传费,并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南山区法院作出了予以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在老干妈公司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之后,发表声明称,其并没有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后经过警方披露,原来是三个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的印章与腾讯公司签署了所谓的《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的合同,目的是为了得到腾讯公司推出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以便于其在网上倒卖获取财产收益。此事件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网友称,腾讯公司不仅被骗了,而且诉讼案件被告主体发生了错误。

此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有不少言论和文章就腾讯公司是否可以“表见代理”要求老干妈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就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列举了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其中就涉及到能否适用“表见代理”制度的问题。腾讯公司能否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老干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键要看三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且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就表见代理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是我国关于“表见代理”制度最直接的法律规定,从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的规定来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需要满足以下要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包括行为人始终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相对人是善意的且无过失,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而本案中,三个犯罪嫌疑人虽然以老干妈公司的名义与腾讯公司签订了所谓《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的合同,但犯罪嫌疑人却始终没有得到老干妈公司的任何授权,并且这三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老干妈公司的员工或是与老干妈公司存在任何商业性的合作、关联关系,只是纯粹的刻制了假的印章与腾讯公司签订合同,因此,更不可能是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无权代理。对于能否满足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这一构成要件,关键要看腾讯公司能否举证证明三个犯罪嫌疑人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某种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这种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足以使腾讯公司相信三个犯罪嫌疑人具有代理权,要结合其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判断。由上述情况可知,三个犯罪嫌疑人既不是老干妈公司的员工,与老干妈公司之间也没有任何商业性或关联关系,腾讯公司要证明其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的联系,难度比较大。既然三个犯罪嫌疑人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联系的可能性不大,那么老干妈公司也不可能将其盖有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给与三个犯罪嫌疑人。因此,腾讯公司要举证证明三个犯罪嫌疑人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某种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腾讯公司没有证据足以证明签订《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时三个犯罪人与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腾讯公司在交易时没有尽到一般注意义务与审查责任。因此,腾讯公司要主张其是善意且无过失的举证难度比较大。对于是否满足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这一构成要件,则要看三个犯罪嫌疑人与腾讯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满足了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即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据民事行为的有效构成要件及本案案情,三个犯罪嫌疑人与腾讯公司均是法律上缔结合同的适格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也是真实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腾讯公司已经履行了该合同的义务,表明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综上所述,腾讯公司要举证证明三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如果腾讯公司能举证证明老干妈公司知道或是应当知道三个犯罪嫌疑人利用假印章与腾讯公司签订《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而不予制止,甚至默认承受腾讯公司为其进行的“老干妈”品牌网络推广所带来的利益的话,老干妈公司即应当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承担表见代理责任之后可以对三个犯罪嫌疑人予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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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庆事件(二)

前一段时间李国庆和俞渝因争夺当当公司的控股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外加两人的离婚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庆俞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李国庆和俞渝的儿子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由其父母代持的股权协议有效。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性及效力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由此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是有效的,实际股东可以依据与名义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要求名义股东按照实际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已经承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具体分析某个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其本身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包括是否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是否具有非法目的;而对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或协议的效力问题,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并不是一味地无效,因为民事主体对于其个人权益具有一定的处分权。笔者认为,《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其合同无效的前提是该受损害的第三人也不愿承受其受损害的结果,如果该受损害的第三人得知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的情形,但仍然表示同意并愿意承受其不利结果的话,则没有必要认定该合同无效。因此,在确定股权代持协议没有违反《合同法》第52条前四项规定的情况下,则关键是要判断是否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在本案中,李国庆和俞渝争夺公司控股权的目标公司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公司),当当公司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利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股权代持的。李国庆和俞渝的儿子请求法院确认由其父母代持的股权协议有效,法院能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前提是要考查其股权代持协议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至于李国庆和俞渝的儿子的股权是由其自己出钱购买还是由其父母赠送,则不是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的考查范围,只要其股权的取得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即视为其合法拥有该股权的所有权。如法院确认该股权代持协议有效,李国庆和俞渝的儿子要将其股权变更至自己名下,则需要当当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而从当当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来看,有两个自然人股东即李国庆和俞渝,以及三个法人股东,要将其股权变更至自己名下,则关键是要争取三个法人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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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善律师作为上海未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进入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将近二十年的从业经验,为各类企业提供常年或专项的法律顾问服务。在将近二十年的从业生涯中执办过各类民事、刑事、行政、仲裁等案件。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以及各类诉讼以及非诉案件的实践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法律工作上严谨细致,诉讼策略精细高效,能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擅长的业务领域
1、民事诉讼类 2、商事诉讼类 3、各类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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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玲律师在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领域,方律师凭借多年司法实践经验和清晰的诉讼思路,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方律师熟悉企业商业需求,为其争议解决保驾护航,在方案设计、法律文本制作、合规性审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在争议解决方面,方律师为客户在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与纠纷,提供调解、诉讼、仲裁等综合性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方律师以其出色的法律功底以及良好的服务态度为自己赢得了客户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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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类 2、商事诉讼类 3、各类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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